上海心航报关有限公司为您专业办理跨境电商报关服务,9610
,9810,1210等服务模式,咨询热线:021-35380050!
海关监管代码
对于出口跨境电商企业一定要了解的针对B2B和B2C这两种电子商务模式下制定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1210、9710和9810,你是否也分不清楚呢?
B2C
B2C(Business To Customer)模式是电子商务按照交易对象分类其中的一种,代表着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即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电商交易,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形式。
由于进出口货物在不同的贸易方式下的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为了满足海关管理的需求,因此在海关报关单中设置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字段加以区分。
针对跨境电商B2C模式,海关总署制定了代码9610和1210的海关监管方式。
9610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2014年,海关总署发布第12号公告,增列代码“9610”海关监管方式。
“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即B2C(企业对个人)出口。
该模式能够化整为零,灵活便捷满足境外消费者需求,具有链路短、成本低、限制少的特点。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也就是说,"9610"出口就是境内企业直邮到境外消费者手中。
1210
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2014年,海关总署发布第57号公告,增列代码“1210”海关监管方式。
“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
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1210"相当于境内企业把生产出的货物存放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的仓库中,即可申请出口退税,之后按照订单由仓库发往境外消费者。
B2B
B2B(Business To Business)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
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包括两种模式(9710和9810),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相应方式向海关申报。
9710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9710报关单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电商平台代码(对于境外平台等无法提供的情况)可填写“无”,电商平台名称按实际填写。
②没有货值等要求。
③报关单的贸易方式为9710,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
④报关单的随附单据类别代码10000004(跨境电商B2B出口单证)填写电商订单编号。
⑤报关单申报环节,进行报关单(表头和表体)与订单(表头和表体)比对校验(参考9610清单与订单比对)。
⑥报关单可按现有方式录入或导入。也可选择跨境电商通道导入报关单(仅限9710、9810),报关单回执原路从跨境电商通道下发。
⑦其他参照0110出口。
9710清单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电商平台代码(对于境外平台等无法提供情况)可填写“无”,电商平台名称按实际填写。
②要求货值5千元人民币及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情况。
③清单的贸易方式为9710,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可选
6位简化申报。
④其他单证和流程,参照9610出口。
9810
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
新增代码“9810”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9810报关单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W,电商平台代码填写“无”,电商平台名称填写海外仓名称,备注填写海外仓地址。
②没有货值等要求。
③报关单的贸易方式为9810,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
④报关单的收发货人或生产销售单位,提前在海关完成申报关区+海外仓业务备案。
⑤报关单的随附单据类别代码10000004(跨境电商B2B出口单证)填写海外仓订仓单编号。
⑥报关单申报环节,进行报关单(表头和表体)与订单(表头和表体)比对校验(参考9610清单与订单比对)。
⑦报关单可按现有方式录入、导入。也可选择跨境电商通道导入报关单(仅限9710、9810),报关单回执原路从跨境电商通道下发。
⑧其他参照0110出口。
9810清单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W,电商平台代码填写“无”,电商平台名称填写海外仓名称,备注填写海外仓地址。
②要求货值5千元人民币及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情况。
③清单的贸易方式为9810,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可选
6位简化申报。
④清单的收发货人(电商企业)或生产销售单位,提前在
海关完成申报关区+海外仓业务备案。
⑤其他单证和流程,参照9610出口。
B2B跨境出口企业享受通关便利
1、报关全程信息化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网上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订仓单等电子信息,且全部以标准报文格式自动导入,报关单和申报清单均采用无纸化,简化企业申报手续。
2、新增便捷申报通道
对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以申报清单的方式进行通关,申报要素比报关单减少57项,清单无需汇总报关单,让中小微出口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
3、简化申报商品编码
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清单不再汇总申报报关单。其中,不涉及出口退税的,可申请按照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4、物流和查验便利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办理转关;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通关的,同样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时效更强、组合更优的方式运送货物,同时可享受优先安排查验的便利。
总结
代码“1210”:
“1210”海关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商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商零售进出境商品。简言之,消费者在购买海外产品时选择了保税的发货模式,即“1210”。
代码“9610”:
跨境电商B2C出口“9610”适用境内跨境电商企业与境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销售平台达成交易。
代码“9710”: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代码“9810”: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文章转自:
进出口财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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